勞動部公布去年我國女性平均時薪為327元,是男性389元的84.2%,差距達15.8%,換算女性需比男性多工作58天,才能達到與男性相同的全年薪資。

勞動部依據主計總處進行的「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計算當年元旦為基準。女性需增加的工作日數,推算男女薪資「同酬日」,勞動部指出,據薪資調查 113 年初步統計結果,我國女性平均時薪327元,為男性 389 元的84.2%,性別薪資差距 15.8%。也就是說,女性需較男性多工作58天(365日曆天×15.8%≒58天),較前一年增加2日。

差距最大的主要行業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去年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之男性時薪668元,女性393元,性別薪資差距41.2%,較112年及108年分別上升1.9及3.2個百分點;除此之外,醫療保健業性別薪資差距來到44.3%,相較去年增加1.4%。勞動部說明原因,可能與各行業中不同性別於不同職類間之分布,與業中各職類之薪資增長狀況差異有關,進而造成此結果。

對比亞洲國家,去年性別平均時薪差距15.8%、低於112年統計日本之29.7%及南韓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