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全力防治數位性別暴力,自112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後,已協助受害人處理性影像申訴案件,累計下架或封鎖網站平台逾2,000個,居全國之冠;許多案例顯示,影像常被重複散布,導致受害人多次申訴,凸顯數位性別暴力的長期與反覆性傷害。

受害人「小芳」(化名)的經歷即是縮影,她的私密影像遭惡意散布,雖首次申訴後已移除,但數月後影像再度出現在其他平台,甚至一度不敢使用社群媒體,讓她不得不再度求助;新北市家防中心除協助完成多次下架,也安排心理諮商與法律協助,才幫助她逐步重拾生活。

統計顯示,112年新北市共受理36名受害人,處理235個平台,全數完成下架或封網,113年案件數激增至141人,處理1,241個平台,成功率高達99.7%,截至114年上半年,已協助66名受害人,處理605個平台,98%完成移除,其餘則依法封網或裁罰;依衛福部統計,113年全國共受理2,331件,新北市即占1,241件,達全國逾五成,顯示市府處理效率與規模居全國之首。

新北市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指出,實務上常面臨跨境平台拒絕回應或管道不明等困境,增加裁罰與移除難度,因此除協助影像下架,中心同時提供人身安全維護計畫、心理諮商及法律支援,協助受害人重建安全感;強調將持續推動數位性暴力防治,提升市民防範意識,打造性別平等與數位安全的友善城市。

許芝綺提醒,下載、分享或散布未經同意的性影像,無論涉及兒少或成年人,均屬刑事犯罪,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不幸遭遇影像散布或外流,應立即保存證據並提出申訴,可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網站或撥打113專線,由專業團隊提供心理、法律與技術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