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家新開的小吃店掛紅布條「徵女助手」遭人拍照檢舉,雲林縣府勞青處以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最低30萬元罰鍰。處長張世忠8日表示,雖然性工法已上路很久,也時常宣導工商行號徵才要注意字眼、不得歧視性別,但鄉下仍有資訊落差,希望中央修法訂出符合比例原則的罰則,否則小麵攤被開罰30萬元,恐怕就要面臨歇業。

 

據了解,該家小吃店位於沿海鄉鎮,老闆想找耐勞的廚房助手,特地在店門懸掛紅布條徵求女助手,民眾就拍照檢舉。

 

勞青處調查相關事證發現,該雇主確實有限制特定性別的字樣,以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規定,依同法第38條之一第1項規定應裁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據了解,小吃店已繳完罰款在苦撐。

 

雲林縣議員陳永修8日於議會質詢時指出,勞青處應與建設處合作,針對新登記的公司行號加強宣導,提醒避免在招募廣告中使用具性別歧視的用語。

張世忠表示,傳統行號常以「限男性」、「限女性」條件徵人,雖然該處經常宣傳誤觸法網,但雲林有資訊落差,每年都會有1、2件遭網路截圖或實地拍照檢舉,店家無奈一時疏於注意但仍必須受罰,裁罰金額最低30萬元起跳,對小本經營的店家來說是筆重擔。

 

張世忠說,先前曾向勞動部反應裁罰金額過重,希望能修改法令,考量有些地區民眾較無法接收到相關資訊,給予輔導改善機會或有符合比例原則的罰鍰,不要動輒開罰30萬元,但未收到明確答覆下文。

 

張世忠補充說,常見遭檢舉的違規用語還包括「徵的就是妳」、「徵會計小姐」、「徵女看護」等。去年亦有一家工程行老闆娘代丈夫在臉書刊登「會計小姐」徵人訊息,就遭人檢舉有就業性別歧視之嫌,最後也被裁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