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年財經媒體報導,一位懷孕媽媽為了不影響日常工作,在第一時間便告知主管自己懷孕的消息。不料主管卻回應「你生完小孩後,去 24 小時托嬰」,甚至被暗示要是產假休滿再上班,以後「就給我注意點」。
- 2019 年新聞報導,一名 40 歲的懷孕媽媽即將臨盆前向公司請產假,卻被公司要求必須「親自去現場填假單」。雖然經過幾番溝通後得以由親屬代理,但卻遭到主管頻頻刁難,甚至打電話騷擾,不想讓即將臨盆的媽媽請產假。
- 2021 年論壇留言,一位職場女性因為懷孕而遭主管「降職」,由主管轉為助理,原因是公司認為一個懷孕的女性無法勝任份內工作。
- 2023 年論壇留言,同樣是一位在公司擔任行政職的女性,在就職一年後發現懷孕,便被主管約談。原因是認為女性在懷孕後會無法承受工作壓力,後續產假、育嬰假也會影響工作進度,並三番兩次地逼辭。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台灣新生兒在 2022 年僅剩 13 萬 8,986 人,創下歷史新低,而 2023 年 1 月新生兒數為 1 萬 948 人,也相較前一年的同期少了兩千多名。
從中央到地方,每當選舉逼近,即以「出生率乃國安問題」作為口號,信誓旦旦地表示,將會全力推動社會福利及優惠條件,試圖解決少子化問題。
然而,從 2022 年六都準市長針對育兒議題所提出的政策卻可發現,大部分候選人皆將「提升生育率」的重點放在育兒津貼、幼教軟硬體增設等等,以強化「外部條件」為主要施政目標,包括:
1.增設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班數
2.提供生育獎勵金或補助
3.強化育兒及親子公共建設(如:男女廁尿布台、親子休憩區、在校安親等)
4.投入師資培育並降低師生比
不可否認地,托嬰、幼教資源的不足,與低薪、高房價所帶來的普遍經濟負擔,是影響當代家庭決定「生與不生」的關鍵因素。
然而在這些顯性的議題底下,卻還潛藏著女性「婚生年齡」與「自我實踐」之間的利害與衝突。而直至目前為止,很少有重要候選人、關鍵主管機關對此提出相對應的解決方案。
當代女性不生,難道只出自於「外部環境不允許」如此簡單可見的因素嗎?
在大聲疾呼「為什麼給你錢還不生」、「比起以前女性已經有更多選擇」、「結婚生子也不意味著要放棄職場」之外,是更多結構性的問題;當代女性在「被給予更多選擇」之後,仍有許多尚未被時代解決的前因在他們生命中持續作用,形成更為繁複、糾結的後果。
不是「妳究竟怎麼才願意生」,而是「我們可以怎麼一起面對」?
最佳生育年齡迷思、社會傳統價值觀影響,導致女性對於生命階段具有更強烈的焦慮感與急迫性、非常多優秀的職場女性在 30 歲關卡被迫「分心」。一個「只有事業、沒有家庭」的女性,就好像得不得不面對「不算一個真正優秀且幸福女人」的質疑。
可以設想,一位優秀、有夢想和盼望,並渴望自我實現的女性,好不容易熬過初入職場的種種考驗,在即將迎來生命中第一個事業轉折點時,總是比男性們多出了一道關卡:她好像不得不開始面臨「拼事業(或更廣義的自我實踐)」及「婚與生」間的抉擇。
而絕大部分因為抉擇而產生的結果,我們也都看到了:
根據台灣近 20 年來勞動參與率資料顯示,25 至 29 歲間女性勞參率最高, 2019 年甚至達到 90% 的高入職比例。加上無需服兵役,在此階段女性的勞動參與率甚至比男性更高。
然而,到了 30 歲,女性勞參率則逐步下降。面臨結婚、生育、長輩照顧需求漸長,女性勞參率在 10 年之內降幅接近 20 個百分點,甚至在 35 歲以後女性勞參率方面,遠低於日、韓等先進亞洲國家。
因此,當我們討論「低生育率」時,它不該只是「怎麼樣妳才願意生」這樣粗暴且單薄的問句,而是「我們如何創造一個女性能夠在成為母親的同時,依然可以保有自我的友善環境」的問題。
在這當中,政府、企業、家庭、社會都是其中的參與者,每個環節都將影響一名女性如何「抉擇」她的人生。
成為母親,不就是要我讓渡自由的空間嗎?
勞基法保障女性在懷孕期間不得在夜間加班、可申請調換工作崗位、請產假時不得解雇與差別待遇。
然而實際執法者是「人」,在男性領導者仍佔逾 80% 的現況下,我們難以預料,實際職場、家庭及社會是否已經準備好,給予女性全然公平(equity)的發展環境。
根據台灣兒童福利聯盟針對 25 至 45 歲未生育男女的「生育意願」調查,發現有 38.6% 的男性無生育計劃,不想生的女性則高達 46.4%。
其中,絕大部分男性「不想生孩子的原因」皆為外部因素,包括「整體社會環境不佳」、「無法給孩子理想生活狀態」、「經濟不允許」、「沒有婚生對象」;而女性不生孩子的理由則多為「不想現有的自由受到影響(55.2%)」、「無法給孩子理想生活狀態(53.7%)」及「整體社會環境不佳(50.2%)」。
另一方面,從內政部衛生局於 2022 所進行的「台閩地區婚育調查」中也可發現,已婚但未生育者中,有超過 50% 仍沒有生孩子的計劃,其中 58% 受困於經濟因素。
進一步調查則發現,男性當中有高達六成對於「沒有房子」與「無法支應養育小孩的開支」感到焦慮;而過半數的女性則最重視能否提升或維持既有的生活品質,以及自由的空間。
由上述問卷結果及實際狀況可知,許多職場女性在生育之後多半得面臨「同樣的 24 小時卻得承擔更多樣性的工作與責任」,在既有工作無法更彈性的調整與因應的情況下,女性同時負擔產後的生理變化,以及大部分育兒及照護的壓力。
婚生對於女性而言,某種程度上仍意味著自由的讓渡;長年以來母職意義的被忽視,也使「全職媽媽」受到社會與家庭嚴厲的檢視。功籌不計、卻仍要展現寬容及無私,後續回歸職場更會受到忽視與阻礙,女性掐指一算,生孩子可謂百害而無一利。
女性在「生與不生」議題上應該有更多的選擇與想像,也應該得到更多企業、社會與家庭的支持,共同關注除了外部因素(包括政策、法規、硬體)以外的內部成本,將更大的空間與全新的邏輯開展出來。
打破角色定義,將雙親視為一體
如今我們應該討論的是,一位職場女性如何能夠從職場、家庭、社會方面獲得足夠的支持,使其跨越生理及社會的不平等,而能在人生的發展與選擇上,不用為了「生育」而擔憂、不用獨自承擔衍生的風險。
以此為基礎,我們也能看見政策與法規持續迭代。許多企業開始重視彈性工時、規劃育兒設施及福利,並鼓勵男性同仁申請陪產及育嬰假,給予懷孕女性在工作上更大的同理與支持。
無論哪一種選擇,在婚姻關係中的雙方可以意識到彼此需要投注的資源,以及可以共同創造出的結果。家內的多元、公平、共融(DEI)同樣地需要受到重視,它應該是一切的起點。
當女性在兩人共組的家庭裡考慮婚生,她能更專注於「意願」而非「義務」,而伴侶亦可以感受到在自己在過程中所能施展的力量。透明溝通、共享情緒、感知彼此的困難、容納不同性別之間因差異而需要互助或傾訴之處⋯⋯這一切皆可以是一種家內 DEI 的展現。
在日劇《月薪嬌妻》裡頭有一段對話是這樣的:
平匡:「關於孩子的事,我會盡全力協助你的,有什麼需要請儘管告訴我!」
實栗:「不對。什麼叫協助我?」
平匡:「咦?就是幫妳的忙⋯⋯」
實栗:「這是幫忙嗎?我們不是都要一起成為父母嗎?我也是第一次懷孕,什麼都不是很懂也感到非常不安。但我卻得自己學習,然後負責對你下指令嗎?一起學習、一起成為父母,夫妻不就應該如此嗎?」
反之,男性亦然。日劇《月薪嬌妻》中,當平匡的父親聽聞實栗懷孕的消息,與兒子展開了這麼一場對話:
平匡父:「家人變多,代表責任也會變重,身為家裡的頂樑大柱,就必須承擔更多的責任。」
平匡:「我當然會負責任,但是『頂梁大柱』這說法會不會太過時了?我們家現在住的是鋼筋水泥建的公寓,不需要所謂的頂樑大柱。」
解構家庭,它不再需要女性「犧牲」,也不再需要男性作為「頂樑大柱」。
以「家庭」為單位,重組與安放,伴侶更像人生合夥人,是要攜手渡一生的合作夥伴,夥伴之間沒有誰放棄得多、誰配合得少,而是在兩相權衡之中,「我為讓你保有自己而更加努力」的心,以及「誰的犧牲都不是應該」的共識。
第一步,讓我們先從「家」的改革開始,讓安全的網從最親密的人開始延伸,我們期許總有一天,這個世界能因為共融,而為女性創造更多元的劇本,以及成為「父親」與「母親」的更多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