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經濟學系學生會選舉候選人政見涉歧視,台大經濟系已通報台大性平會。依台大學生獎懲辦法,如果性平會查證屬實,將視情節有最輕申誡、最重勒令退學等不同處分。
台大經濟系學生會選舉,其中一組候選人提出的政見涉性別、族群等大量歧視。台大經濟系昨天已通報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後續依性平會調查結果及台大學生個人獎懲辦法辦理,系上也將啟動輔導機制。
據台大性平會資料,被害人或檢舉人申請調查後,性平案件應於3日內移送性平會,性平會於20日內完成受理與否的審議;如果受理,性平會將組調查小組,2個月內完成調查,並向學校提處理建議及調查報告,再移送學生獎懲委員會等權責機關議處。
據台大學生個人獎懲辦法,學生如果性騷擾、性霸凌等,經性平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實,視情節輕重有申誡、小過、大過或勒令退學等不同處分。
曾任台大性平會委員的台大社會工作學系名譽教授王麗容告訴中央社記者,當性平會受理案件後就啟動調查,最後做出處理建議給負責獎懲的單位;依過去處理經驗,被開除的學生通常是因性侵害案件,如果是記過等其他處分,也會建議同時要接受性平教育,學校目的還是希望學生矯正行為,不是趕走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