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對過往創傷無力哀悼的社會,會影響到的,不僅是當事者自己的世代,而且會繼續影響到後世子孫。因為當大家對發生過的重大歷史悲劇噤聲,別過頭去不想(或不敢)釐清真相,後代子孫在這樣的環境裡成長,不知不覺中學到的,就是不要相信自己真實的感受。……而一個不相信自己真實感受的人,也不會相信別人真實的感受。……沒有探尋真相的勇氣,最後大家得到的,不是社會真的在「時間療癒一切」的默然之中自行走向和解;而是得到了一個互信基礎薄弱的社會
(Alexander and Margarete Mitscherlich,轉引自花亦芬,2016/07)。

  2016年6月22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於立法院1讀通過,規定追究案件之「威權統治時期」係指1945年8月15日至1991年4月30日止,亦即始自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迄於李登輝總統明令宣告次日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並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為止。惟該條例從名稱、對象、案件追究時限等,一直是不同政黨激辯的焦點,有主張應限定處理信史以後原住民族權利回復的問題,另有主張應追究1624年以後至該法施行前,統治台灣及離島之各政權侵害集體或個人權利之情事,包括慰安婦、原住民族等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的議題。

  「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是指在一個國家在「民主轉型」(democratic transition)的過程中,要如何來面對先前威權、或是集權體制所造成的人權侵犯。就台灣而言,主要是處理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也有學者主張從廣義的定義來理解轉型正義,即指國家在經歷巨幅的政治變動之後,要如何看待過去,特別是舊政權所留下的不公不義,至今還繼續造成社會分歧,包括政治支配、經濟掠奪、社會歧視、以及文化霸權等四大面向(施正鋒,2016/7/30)。就此定義而言,台灣對於如何面對日本殖民統治(如慰安婦議題──聯合國報告視之為「性奴隸」制度),到原住民復權、追討黨產、反迫遷,乃至於婚姻平權等倡議,也多有訴諸轉型正義。

  為什麼要推動轉型正義?協助多國處理相關問題的「國際轉型正義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 ICTJ)設定該中心的目標為:「幫助轉型社會,處理過去大規模人權侵害的遺緒,建立國民對政府機構作為人權捍衛者的信任感」(轉引花亦芬,2016/08/03)。花亦芬教授指出,轉型正義不只是處理政治體制,也要促成社會心靈體質的翻轉與改造,不應讓威權文化幽靈,在社會生活裡繼續盤旋縈繞,人民才有可能對政府有信任感。

  本期電子報以「戰爭衝突後及轉型正義中的性別議題」為專題,並非要加入名詞定義或是追究範圍的爭辯,而是希望提醒國人在處理創傷歷史時,性別視角至關重要。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葉虹靈執行長之文指出,國際上,轉型正義在處理歷經武裝衝突或國家暴力後的社會問題時,女性的主體經驗容易遭到忽視;就台灣有關白色恐怖的研究或口述歷史而言,女性最常以「受難者家屬」的身分現身,彷彿僅能依附著男性受難者的身分存在,成為面貌模糊不清的配角。然而她們面對社會汙名與排斥、經濟困難等經驗,更與性別不平等的結構緊密交織、環環相扣,影響她們的日常生活,因此應該也將她們視為「政治受難者」。

  前南斯拉夫婦女法院倡議成員Rada Boric於2016年8月接受勵馨基金會的邀請,來台分享她在巴爾幹半島協助在戰亂下性暴力倖存的女性、以及爭取司法正義及倡議和平的經驗。Rada指出,即使今日國際法已將戰爭中的強暴視為罪行,然而在巴爾幹半島戰爭結束後的轉型正義工作中,遭性侵害的婦女鮮能獲得司法正義或任何賠償,各國也很少對性侵犯定罪。對照巴爾幹婦運的經驗、以及台灣和亞洲在爭取慰安婦人權運動可知,戰後絕大部分受性暴力傷害的女性,在身心嚴重受創的情況下卻一再遭到漠視、孤立、甚或污名化的情況,其實舉世皆然。希望透過本期電子報所呈現的國內外經驗,提醒傷痕累累的台灣社會,在重建歷史記憶的過程,如果缺乏女性主體經驗的記錄與再現,真相將無法釐清,正義難以回復,社會心靈的體質也難以改造。

  本期「交流園地」報導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舉辦的「伴侶註記與同志權益政策」論壇。該論壇回顧國內自2015年地方政府陸續開辦同性伴侶註記以來,相關註記政策發展與改革;另透過醫療、法律、金融、教育從業人員的交流討論,以及同志伴侶的經驗分享可知,同志伴侶關係即使取得了地方層級的官方證明,中央政府仍可以選擇不埋單,在缺乏中央法制保障的情況下,同志伴侶醫療、殯葬、保險、購屋、就學、繼承等各種生活面向,依舊無法享有平等與完整的權利。本期另有「國際視窗」單元,摘譯聯合國婦女署「2016年性別平等大事記」(包括國際刑事法院針對戰爭中的性暴力做出歷史性的判決),一併提供各界參考。

  今年適逢台灣解嚴30周年、二二八事件70周年,「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能否順利通過,備受關注;此外,大法官會議針對台北市政府及祁家威分別聲請的同性婚姻釋憲案,已定於3月24日併案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並全面直播,此一突破性的發展對於「民法」婚姻平權修正案有何影響,各界亦拭目以待。

【參考文獻】

  • 有關轉型正義各政黨草案詳見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6次全體委員會議資料。
  • 花亦芬(2016)〈女性集中營裡的法國人類學家〉、〈附錄2:女性集中營與性暴力、慰安婦〉,《在歷史的傷口上重生:德國走過的轉型正義之路》。臺北:先覺。
  • 花亦芬(2016/07)〈一起打造正向的社會〉,《台大校友雙月刊》第106期,頁12-16。
  • 花亦芬(2016/08/03)〈用轉型正義打造信任,德國的曲折路〉,端傳媒。
  • 施正鋒(2016/7/30)〈由轉型正義到真相調查委員會〉,發表於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主辦、台灣原住民研究學會合辦、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協辦「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學術研討會」。
  • 蘇位榮(2017/02/10)〈憲法法庭3月24日為同婚釋憲 直播開庭〉,《聯合報》。
  • 2013及2017年,我國兩公約的初次及第2次國家人權報告審查,受邀來台的國際審查委員皆針對「轉型正義」提出結論性意見與建議,詳見法務部人權大步走網站。

* 當期主題: 不只是暗影:轉型正義的性別視角(另開新視窗)

* 當期主題: 戰亂中的女性處境:巴爾幹女權倡議之路─「女權鬥士Rada Boric座談會」紀要(另開新視窗)

* 國際視窗 聯合國婦女署「2016年性別平等大事記」(另開新視窗)

* 交流園地 成「家」路迢迢:同志伴侶權益與家庭政策論壇(第一場)當「陽光」灑下:伴侶註記與同志權益政策
(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