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盟今天(5/23)表示,同婚公投後限制了立法機關2年內不得以「修正民法」的方式來實現同性婚姻,而明天已正式滿2年,呼籲政府與立法院讓同性結婚回歸民法,讓婚姻真正平權。
2018年通過的同婚公投,限制立法機關不得以「修正民法」的方式來實現同性婚姻,因此立法院最終在2019年5月17日立法通過,另訂「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保障同性別二人的結婚權利,並於2019年5月24日生效。
2018年通過的同婚公投,限制立法機關不得以「修正民法」的方式來實現同性婚姻,因此立法院最終在2019年5月17日立法通過,另訂「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保障同性別二人的結婚權利,並於2019年5月24日生效。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照公投法第30條第4項規定,依公投結果制定的法律,實施2年內不得修正或廢止,換句話說,自今年5月24日起公投魔咒正式解除,同性結婚的相關規定已可回歸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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