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為世界廁所日,新北市府今發表新北市性別友善廁所標章,以英文單字all代表 “All Gender”全性別概念。環保局表示,未來公廁管理單位提出申請,符合「確保使用隱私」、「提高如廁安全」、「兩性平等精神」等性別友善條件廁所,並通過專家現場評核,就可核發標章。 新北市在前年底於市民廣場旁打造性別友善廁所,但時隔兩年新北市目前僅設置7座。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公廁長期以來為維護性別隱私,在男女性別上,無論是空間、如廁設施等皆進行明確區分,但隨著多元性別及各種使用需求逐漸受到重視,新北市也著手推動性別友善公廁建置。 他說,性別友善廁所不同於一般公廁以性別區分,而是標示便器種類顯現空間規劃,顧及親子同時如廁需求,並化解照顧者出現於異性廁間內之尷尬氛圍。 「新北市性別友善廁所標章」由臺藝大視覺傳達設計學系李尉郎老師設計,李尉郎認為,每棟建物都有個別視覺指標,像是陶瓷博物館、故宮博物院及林家花園等,標章的設計應考量建築物整體風格。而最好的標章設計是無風格設計,容易融入建築物各自特色,因此標章色調選擇中性色彩,圖樣則是以英文單字all 代表 All Gender全性別概念,而英文字母ll以反轉方式呈現,設計2個人中間還隱含第3人,代表多數眾人,意即大眾皆適用。 目前性別友善廁所設置規定中央無法規規範,新北市府為推動性別友善廁所、評估改造或建置性別友善公廁潛力,後續將規劃「新北市性別友善廁所標章」申請流程及評核表。只要公廁管理單位提出申請並通過委員及專家學者現場評核,就可核發「新北市性別友善廁所標章」於廁外,藉由統一標章,使民眾經過時便可清楚知道該公廁為性別友善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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