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銓敘部最新統計,2020年公務員留職停薪共計4785人,其中因育嬰留停人數3371人最多,而女性高達3014人、男性僅357人,凸顯公部門性別平權有嚴重落差。婦團認為,這是社會傳統對女性養育子女有較大責任的期待。一名女性公務員則說,機關雖不能拒絕育嬰留停申請,但2、3年回來後,往往不能重回原有的職務,甚至主管調成非主管職務,年資和升遷都會受影響,這對想要在公務體系想往上爬的女性,並不公平。
銓敘部日前在考試院會提報公務員留職停薪業務報告。2020年公務員留職停薪共計4785人,除育嬰3371人最多,佔70.45%外;其次是照顧長輩的侍親695人,佔14.52%;應徵服兵役362人次,佔7.5%; 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175人,僅佔3.66%。
再進一步細分,女性公務員留停人數共3730人,事由以育嬰最多 3014人,其次是侍親495人;男性公務員留停人數共1055人,事由則以應徵服兵役362人最多,排名第二是育嬰357人。銓敘部分析,公務員育嬰及侍親留停連續3年都是女性比男性多,符合現今社會家庭哺育幼兒及照護長輩仍以女性角色為主的情形;且2020年育嬰留停人數較前2年下滑,也反映人口少子女化、 高齡化的事實需要。
對於女性、男性公務員育嬰留停比例為89.41%比10.59%,相當懸殊,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認為,社會傳統概念就是女性對養育子女應負擔較大責任,再加上男性的薪資普遍比女性較高,因此當家庭必須有一人請育嬰假時,很自然就以女性為主。

一名曾育嬰留停2年、不願具名的女性公務員坦言,她算是企圖心比較強的人,當初因為比較晚生育,小孩的狀況比較多,在家人鼓勵下才請育嬰留停,「自己帶小孩比較安心。」不過,請育嬰留的犧牲也很大,因為她原本擔任主管,復職後原職務已有人接手,就被調去做其他的業務也非主管職,不但薪水少了主管加給,心情上更像「菜鳥」一樣,全部重新開始學習。
這名公務員說,她復職後第1年沒有考績,第2年才打考績,就被打乙等,對升遷也會有影響。而且有些主管和同事會覺得育嬰留停的人對工作的積極度比較不高,有小孩子後會把重心都放在家庭,重要的業務會派給別人,少了專案考績的機會,「有點後悔請2年育嬰留停。」
另一名在北市府任職,曾育嬰留停5年的女性公務員張小姐說,她本身就比較喜歡小孩,入行第3年就懷孕生了第一胎,因為公務員的身分比較容易請育嬰留停,在先生的薪水可以支撐下,就辦理留停;後來又生了第二胎就接續育嬰留停,直到2個小孩分別送到幼兒園小班、中班就讀才復職。
張小姐認為,相關法規雖明定主管不可拒絕育嬰留停,但實務上有些主管和同事認為留停的人給單位造成困擾,畢竟業務要找職務代理人,或調派別人來接手,多少都會有影響,對同事不太好意思。另外,留停期間的年資中斷,她復職後的年休假比同期的人少了很多,再加上育嬰留停只有前6個月才有6成薪水可領,家庭只靠先生一個人的薪水,經濟壓力其實很大。
一名在中央機關任職的吳先生當初因生了雙胞胎托嬰費用較高,就由妻子辦辦理育嬰留停。吳先生說,雖然妻子在民營企業上班,留停的風險較大,但考量自己的薪水比妻子高,還是讓妻子申請留停。
對於公務員留職停薪無論育嬰或侍親都是女性為主力,考試委員王秀紅指出,公務員因育嬰 、侍親等因素申請留停達8成5,大多又以女性負責,建議銓敘部、保訓會應從訓練端或任用端,提倡及鼓勵男性共同分擔照顧家庭責任。這也顯示家庭照顧的支持系統不足,相關問題恐日益加劇,應持續追蹤。
另一考試委員伊萬納威表示,女性公務員承擔育嬰及照顧家庭成員的責任遠多於男性,未來政策上須思考如何對女性更貼心,以及促進兩性平等,促使雙方共同承擔照顧家庭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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