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東】軍中樂園
- 地區 東部
- 類別 臺東縣
戰後為控制隨國民政府來台軍人的婚姻及性欲而設置的「軍中樂園」中的軍妓/侍應生,應該是一群與戰爭直接相關的女性。姚惠耀在其論文《戰後臺灣「軍中樂園」研究(1951–1992)》中,有兩處記載著臺東軍中樂園的情況:「1954年12月根據中校參謀何均如在臺東軍中樂園的探訪報告,該設施共有16名侍應生,其中有7名為『山地女子』。此應與東部的原住民人口數有關,但無法從該份檔案中得知原住民女子從娼情形。」「1956年臺東軍中樂園限定年齡為18至25歲體格健壯,面貌優秀的女子。同年,臺東軍中樂園發生一起拐賣少女的案件,居住在花蓮市的14歲女性林枝子,被吉安鄉婦人董阿美拐賣到臺東軍中樂園從娼。顯見在1957年《特約茶室設置實施辦法》明文規範之前,各地方軍中樂園已開始限定年齡,以便於控管侍應生來源的合法性。即便如此,依舊發生拐賣『不合規定年齡的女子』之事件。」
縮圖所示之位於臺東市郊的「軍中樂園」遺跡,其破敗程度,與佔據市中心地標的「忠烈祠」形成強烈對比。匾額上「祝軍中樂園喬遷致慶」的字仍然清晰可辨;傾倒的床鋪、雜亂的房間,與電影「軍中樂園」裡浪漫的愛情故之間的距離只能靠想像力填補;手機上的定位資料證實,「軍中樂園」對街圍牆上纏繞綿延的鐵絲網(下圖)保護起來的土地,的確屬於軍事單位,也說明了「軍中樂園」座落於此的合理性。附近居民指著鐵絲網圍牆那個方向說:「那裡很久以前就是軍營……當時這裡很熱鬧,那邊(指著「軍中樂園」的方向)有十多個房間的樣子。」年約六、七十歲居民的老家一直在這一帶,「我記憶中裡面的小姐年紀都很大了,只有一個年紀小一點的,......沒有原住民啦,都是漢人的樣子……她們都是自願的啦……而且應該都是西部那邊來的,為了生活阿。」他所說的訊息與「官方」說法的重和度極高,基本上抹滅了姚惠耀記載,「軍中樂園侍應生」台面下的來源管道:人口販運、威脅利誘受刑人以侍應生服務換刑期等等,以及伴隨著的(性)暴力與壓迫。畢竟,「軍中樂園」的存在「師出有名」,必須符合社會道德、倫理。
《戰後臺灣「軍中樂園」研究》為沒有發言權卻真實存在過的侍應生們建構了一些脈絡,供我們了解這個「性別地景」的時代意義:
為解決軍人因性欲煩悶衍生的嫖私娼、強姦民女、逃亡、自殺等,攸關紀律與疾病傳播的問題,在1951年起試辦「軍中樂園」,並在1954年制定《設置軍中樂園實施辦法》。1957年改名為「特約茶室」。……軍中樂園以軍事化與性/別化的「身分」作為治理的基礎。軍中樂園的空間,及軍人與侍應生的互動時間,皆因軍人的位階而有差異。此外,軍中樂園為「軍隊陽剛特質」和「異性戀常規」的訓練場,不管是無法婚配的外省軍人,或是初入軍隊的臺籍軍人,透過進入軍中樂園消費,開啟異性戀模式的性體驗。這個制度不僅預設軍人渴望異性間的性互動,更經由制度性的排除,形成對非異性戀行為的壓迫。在性病防治上,軍方著重對侍應生的疾病控制,侍應生如同代罪羔羊,列在疾病預防的前線。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_性別地景報導:https://reurl.cc/oyOm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