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文化部主辦、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執行的「112年度性別平權與媒體自律宣導活動」於12月8日登場,現場出席與網路線上參加者逾百人共襄盛舉。與會來賓包括文化部科長游惠容、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國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組長尤仁傑、聯合大學教授吳翠松、台灣職安連線執行長黃怡翎、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執行祕書劉昱均與中國時報編輯部社會組主任王己由。

陳國瑋致詞表示,性別平權是普世價值,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與修法,因此台灣在性別平權走的相當進步。以傳統媒體來說,編輯台相當重視性別平權概念,因此在處理性別歧視等相關新聞都很謹慎,但在網路自媒體時代,創作者為了點閱率,性別平權的概念似乎有向後退的現象。希望藉由專家們的分享,讓媒體在性別平權議題處理上能夠愈加進步。

尤仁傑指出,站在協會的立場,希望媒體的報導能夠提及民眾遭遇犯罪被害時,可以得到哪些幫助,幫助民眾了解當被害事件發生時,受害者擁有哪些權益可以主張和行使。另外,藉著此次犯保法修法,相信媒體報導和維護被害人權益會有更好的平衡點,期盼大家共同努力。

針對數位性別暴力與歧視議題,吳翠松表示,今年1月通過數位性暴力防治四法修法,在這當中,刑法特別增設性私密及不實性影像的專章,專門處理數位性暴力的狀況,希望在數位媒體盛行的時代,能夠透過法規加以遏止侵害的情形。

黃怡翎提到,性別暴力裡蠻多源自於性別歧視,由於社會仍存在許多性別刻板印象,媒體報導時應留意是否涉及性別歧視再製的現象。王淑芬認為,當媒體報導具有性別歧視的內容時,就符合性別暴力的樣態,因此媒體需小心檢視製作的報導是否成為數位性別暴力的行為人。

劉昱均表示,網路造成的性別暴力傷害是大家難以想像的,提醒媒體在下標時,除了留意是否揭露被害人個資,也應注意是否觸犯兒少法等法規。王己由指出,在新聞守門這一塊,都不斷提醒撰稿者注意用字遣詞和被害人個資是否露出,恪守新聞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