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廣告用字要注意!高市府勞工局公告最新一波違反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名單多達10家,其中以招募性別歧視為最多,內文指「限女性」、或「男性已滿、女性尤佳」等字眼,分別遭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尤其現今徵才管道多元,除人力銀行及傳統報紙外,現在多以臉書等社群平台刊登徵人訊息居多,徵才字眼要特別注意。

高雄市勞工局公告最新一波違反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名單共計10家,其中就有7家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以招募性別歧視為最多,行業別包含餐飲業、零售門市、足體養生會館、競技運動場館、補習班、美容舒活會館及診所。其中1家眼科診所,因雇主授權工讀生在某學生社團中PO文徵工讀生,因工作內容須協助病患穿手術服等庶務性工作,字眼提及「限女性」,遭人檢舉。

勞工局表示,此次遭開罰事業單位為臉書社團刊登徵才訊息居多,或是民眾致電求職,多以「限女性」、「限男性」或是「男性已滿、女性尤佳」等字眼,勞工局近期接獲許多檢舉,獲報後會進行了解調查,並請事業單位說明,接著會進行調查和審議是否成立。依法可處最低30萬元最高15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

另外也有某知名航空公司也因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及第21條遭開罰,違法內容則是因受僱者因懷孕遭受性別之不利對待,於育嬰留停期未予以復職;而某開發公司則是因求職者在某APP應徵工讀生時,對方以官方帳號2度回覆該職缺有年齡限制,涉嫌招募年齡歧視也遭開罰。

勞工局提醒,雇主觀念需改變,尤其遇上缺工浪潮,工作已經不需要特別指定哪個性別或身分不可,目前也均有專人會在各社團巡檢,若是發現有違法狀況立刻提醒雇主,避免誤踩徵才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