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消除性別歧視,我國於101年1月1日行政院院本部組織改造時首創性別平等專責單位,成立「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並將原「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改制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以推動全國性別平等政策事務,發揮統合、督導、協調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積極推動性別平等事務之功能,為我國各項政策及施政注入性別平權之價值理念,並與國際人權潮流接軌。 |
為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消除性別歧視,我國於101年1月1日行政院院本部組織改造時首創性別平等專責單位,成立「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並將原「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改制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以推動全國性別平等政策事務,發揮統合、督導、協調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積極推動性別平等事務之功能,為我國各項政策及施政注入性別平權之價值理念,並與國際人權潮流接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