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近日公布針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第3次國家報告結果,由5位國際婦女人權專家,來台審查後,提出73點意見與建議。 

行政院性平處指出,南韓籍Heisoo Shin為此次審查委員會主席,並與巴西籍Ms. Silvia Pimentel、斯洛文尼亞籍Ms. Violeta Neubauer、芬蘭籍Mr. Niklas Bruun、義大利籍Ms. Bianca Pomeranzi等5位專家組成。 

經由逐條審視政府機關提出的國家報告與民間報告、問題清單回應等資料,5位審查委員透過與各方充分對話,並於20日(五)提出73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審查委員給予政府許多意見,其中包含增設服務鄉村或偏遠地區婦女的法院,並提供全面且持續的法律扶助,然而,一旦司法體系中的專業人士所做的決定背離 CEDAW 及其他國際人權標準,就必須施以充分的懲戒。 

接著,審查委員進一步建議應該改善及研究性別刻板印象,由其是針對在法律判決中檢察官與法官不當引用的普及性。並呼籲應該特別關注原住民婦女、新移民婦女、高齡婦女、女同性戀、等弱勢族群。 

最終,審查委員希望台灣朝著聯合國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SDGs)前進,其一為「終止各地對婦女與女孩一切形式的歧視」,包含禁止販運婦女及性交易剝削、改善性別職業隔離及薪資差異、符合國際標準延長產假等。 

台灣於 2007 年簽署 CEDAW,2011 年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自 2012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此法,台灣必須建立報告制度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每4年提出一次國家報告,並邀集所有相關專家與非政府組織代表審閱此報告。

新聞全文:https://www.taiwannews.com.tw/ch/news/3488498(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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