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國會教育委員會通過新法案,要求南韓公立大學將女性教授比例,提高到25%以上。 

南韓《中央日報》報導,南韓國會教育委員會,於今(26)日通過教育公務員法修正案,要求南韓中央和地方政府成立的大學,必須盡力讓特定性別教授,不超過整體的4分之3。 

根據報導,修正案特別規定,大學校長要和南韓教育部長和地方政府首長,進行協議,以避免教授選評標準,偏重某個性別。 

不過,《中央日報》提醒,教育公務員法修正案,並不是強迫所有南韓公立大學,都要將自身女性教授比率,拉高到25%以上,而是對整體比率做出要求。 

《中央日報》引述内部人士説法,表示各個大學有各自情況,因此法律才會只對整體作出規範。另外,已法人化的首爾大學和仁川大學,則不在此限。

新聞全文:https://www.taiwannews.com.tw/ch/news/3604817(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