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第3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就業保障篇
【 51勞動特輯:勞動結構中的女性困境 】

大家是否記得在臺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數度提到的「兩公約」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簡稱CRPD)呢?辣台妹今天要跟各位介紹的 CEDAW 和上述的公約一樣都是聯合國的九大人權核心文書呦!!

聯合國於 1979 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CEDAW),內容闡明女性應平等的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是推動國際婦女人權的重要公約。臺灣在 2007 年簽署 CEDAW 加入書,並在 2012 年正式頒布CEDAW 施行法,賦予這部公約國內法的效力,要求政府必須正視現行法規和國際規範的落差,藉此提升台灣的婦女人權。

CEDAW 施行法中明確規定,政府每四年必須舉辦一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去年(2018),由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主責召開了「CEDAW 第 3 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暨發表會議」。國外專家在四天密集的會議結束後,提出了 76 點的總結意見與建議 ,內容囊括了公共及國際參與、平等教育、健康醫療和就業保障等面向,是政府為來施政、修法的重要依據呢!

在 51 勞動節這天,就讓我們先來看看在就業保障的範疇中,臺灣各形各色的女性們都面臨了什麼樣的困難吧!

◆「資訊由此去」:CEDAW第3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就業保障篇(另開視窗)

◆「辣台妹聊性別」臉書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aimeiGenderBar(另開視窗)